2025-10-24 11:01:26
近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正式印发《自治区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通过建立量化考核与责任绑定机制,明确矿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边界。这一举措不仅是落实***关于矿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求的具体实践,更以刚性制度凸显了信息化、智能化技术在矿山安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。
《办法》构建了覆盖矿山生产全链条的考核体系,将安全生产责任与矿长履职直接挂钩,明确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相应标准的矿长将面临警告、培训、解聘等递进式处理。从违规行为分类来看,从重大安全隐患到日常管理疏漏均有明确记分标准,其中针对科技装备运维与智能建设的要求尤为突出,形成了层次分明的 “科技安全责任清单”。
在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维度,《办法》设立了多档位 “记分红线”,彰显技术系统的安全基石作用。对于***严重的科技安全违规行为,《办法》第七条明确,非故障或非系统原因关闭、破坏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,或篡改、销毁相关数据信息的,将一次性对矿长记 12 分。这类系统融合北斗、UWB、5G 等先进技术,可实现人员厘米级定位、轨迹实时追踪与应急联动响应,是矿山 “本质安全” 的核心屏障,其正常运行直接关系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。
针对高风险矿山的科技防护要求,《办法》第八条规定,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与监控系统或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,对矿长一次记 6 分。瓦斯监控系统作为高风险矿区的 “电子哨兵”,其数据准确性与运行稳定性是防范爆炸事故的关键防线,这一要求与新疆正在推进的智能化煤矿建设中 “数据驱动安全决策” 的理念高度契合。
对于科技系统运维疏漏与智能建设滞后问题,《办法》第九条设置了基础考核标准:矿山监控监测与通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,记 3 分;未按要求完成机械化、自动化、智能化建设的,同样记 3 分。这一规定直指当前部分矿山存在的 “重建设轻运维”“重形式轻实效” 等痛点,与自治区此前提出的 “管理、技术、装备” 三维发力推进智能矿山常态化运行的思路形成政策呼应。据了解,新疆已推动 42 座智能化煤矿建成投运,剩余煤矿计划 2025 年底前***达标,《办法》的实施将进一步加速这一进程。
IntelMining分析师认为,《办法》的核心突破在于将科技装备的 “使用权责” 转化为矿长的 “考核责任”,通过记分机制倒逼矿山管理者重视智能化系统的建设、运维与数据安全。随着北斗定位、5G 专网、AI 监控等技术在新疆矿山的广泛应用,这类制度设计将推动技术优势真正转化为安***能,为边疆地区矿山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根基